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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防卫过打死当城管被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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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去年发生的个体业主李军平致城管人员1死2伤案有了结果。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李军平有期徒刑8年。
2009年6月15日12时30分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城管工作人员武振国、孙晓刚、吕斌等人到饭店吃饭,吕斌把车停在饭店旁边李军平开的日鑫五金百货商店门前。李军平的妻子张海燕认为车子影响了商店的生意,与吕斌发生争吵。武振国等人饭后再次来到李军平的商店,与李军平夫妇发生肢体冲突。李军平回到商店内,拿起一把单刃尖刀,向正在和张海燕扭打的孙晓刚背部、武振国胸部各扎了一刀,并将吕斌的手指划伤。孙晓刚抢救无效死亡,武振国胸部损伤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军平在自己以及妻子遭到不法侵害时,持刀进行防卫,但其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