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管扎他人敲诈不成反入狱
曾在福建省平潭县闹得沸沸扬扬的“艾滋针”扎人案的三名主犯周启贵、张玉杰和张玲玲,今天被平潭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二年和八个月。
2009年6月,平潭城关两名妇女被不明人员用针筒扎刺,出现红肿症状,却检查不出被刺和注射的是何物。扎针事件发生后,各种传言甚嚣尘上,最让人惊恐的是“艾滋针”一说。传言当地一男子找小姐染上艾滋病后报复社会,专找漂亮女子扎针。与此同时,还发生了一起几名十八九岁的青年人拿牙签扎人吓唬人的事情。案件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同年7月1日,被害人陈女士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警方顺藤摸瓜,成功抓获了三名被告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启贵、张玲玲系夫妻,张玉杰系张玲玲胞弟。张玲玲叫周启贵拿钱让弟弟带回老家盖房子,周启贵就编造了某商行老板欠钱不还的事情,并提议用巴豆泡水抽入针筒扎刺林老板的老婆陈女士,然后谎称自己会治怪病,使林向自己求医,以便讨回欠款。2009年6月25日,由周启贵骑车载着张玲玲、张玉杰跟踪陈女士到平潭一超市门口,周启贵示意张玉杰持准备好的针筒对陈女士进行扎刺,因超市门口人流量大,张玉杰误将翁某认作陈女士进行了扎刺。次日,周启贵特意到林老板开设的商行观察状况,未发现异常。6月30日,周启贵再次指示张玉杰跟踪陈女士,瞄准时机,张玉杰持针冲上去对被害人陈女士的腹部进行扎刺并注射针筒内的液体,后逃离现场。在周启贵的授意下,张玉杰购买新的手机卡拨打林老板的电话,对其进行恐吓。与此同时,周启贵则到该商行分发写有“无证神医,能治怪病”的名片,意图让林老板向其求医。
庭审中,三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均无异议,但周启贵坚持声称自己向他人扎刺的是巴豆泡的水,不是危险物质。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用针扎刺无辜妇女,对妇女及其他居民的心理造成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