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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买卖合同-适用暂时无法过户的房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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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买卖合同
合同当事人 :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 的房产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64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 。
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
第三条 待房屋可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房屋维修基金等其他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四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乙方支付甲方房屋全款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卖方)签字: 乙方(买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为尽量避免纠纷订立合同应当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