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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家政服务要谨慎-明确权利义务防止纠纷发生(知晓雇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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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到来,好多家庭都会借此机会来个卫生大扫除,自己不爱动手就要找家政服务的小时工了。可是大多数请家政的用户都是一个电话,服务人员就到干完活拿钱就走人,这样不出事就好如果出了意外难免发生纠纷。现在大多数人家都是住楼房擦玻璃发生意外坠楼事件时有发生,因为事前没有约定发生意外后赔偿数额很难达成一致这样引起的纠纷有很多。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聘请小时工一般认为属于雇佣关系,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试想一下我们聘请家政服务人员,一般就花一、二百元钱,如果出现意外要赔偿雇员的是上万造成雇员重伤死亡的有可能要赔偿几十万的赔偿金。如果广大用户知道这样的厉害关系就不敢聘请小时工了吧!
这里提醒大家聘请家政服务时候尽量找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订立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大家与家政公司订立合同时要明确服务人员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中受到人身损害,由家政公司负责雇主除了支付服务费用外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可以排除大家的责任,又可以督促家政公司提供保证雇员安全的设备最大限度的防止意外和纠纷的发生。